王怡:我对中国家庭教会登记的立场——兼谈与布什的会晤 2006年5月11日,美国总统布什和他的副总统及主要幕僚,在白宫会见余杰、王怡、李柏光三位中国基督徒知识分子。之前两天,当我得知白宫的这一决定时,布什家乡的米德兰牧师联盟发言人告诉我,他们200多个当地教会,已经为此祷告了6年。我知道在中国的众教会中,也有无数弟兄姊妹在为此祷告。我将这件事告诉布什总统,对他说:200年前,第一位来到中国的新教传教士马礼逊,在澳门登陆后花了6年,才将福音传给第一个华人基督徒。在您当选总统之后,中国的基督徒也花了6年,得到了这样一个与你交流中国宗教自由问题的机会。 布什说,去年我到北京,也去了教会参加礼拜。我补充说,我指的是中国家庭教会的几千万基督徒。于是我们就家庭教会的登记问题进行了交谈。布什说,他有一个设想,假如这几千万基督徒都从地下走到地上,主动要求依法登记。那将是一个令政府多么难以应付的尴尬局面。他们会怎么办呢。布什问我,他想象的这一画面我是否赞同?我说,这也是我的梦想。就是福音在中国的每一条大街上都被高举。基督徒走到阳光下来,不以福音为耻。而今天和您的见面,就是一个美好的开端。 我说,但是家庭教会的登记不是一个妥协的过程,而是一个维权的过程。通过登记维权,迫使政府的登记制度发生改变。使登记不再是任何意义上的对信仰的审查,这是教会接受政府管理的前提条件。我认为家庭教会可以考虑改变思路,将登记视为争取这一前提条件的维权手段。布什对此表示同意,他说家庭教会处理这样的问题,应该有更大的开放性,主动彰显自己的信仰。在接下来的谈话中,我们都相信,中国基督徒争取宗教自由的努力,需要马丁·路德·金的精神,需要爱与非暴力的、温柔但是坚决的方式。 布什握手送别我们时,说了最后一句话。他说以后我再和中国领导人讨论中国的宗教自由,会想起我们的形象。因为我们已经见过面了。中国家庭教会的宗教自由,对我来说不再是一个抽象的问题。这句话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中国也许有一亿基督徒,但中国也有数亿人没有见过基督徒的样式。对他们来说家庭教会仍然是一个抽象和传说中的问题。教会要有信心把自己的手伸出去,上帝必让我们满满的握回来。 登记问题的实质,是教会与政府的关系,是福音与世界的关系,在宗教自由之下的一种法律化。会晤结束后,在白宫接受媒体采访时,我介绍了上述谈话。作为一名基督徒和一位法律学者,我对媒体发表了对中国家庭教会登记问题的个人态度,归纳为以下5个原则。 1、社团原则。政府没有管理宗教事务的权力。政府对宗教团体只能行使与其他社会团体同等的行政管理权。因为根据宪法,政府不能因为一个人或一个团体的信仰状况而进行区别对待。宗教不构成一个歧视性的行政管理理由。因此家庭教会拒绝在宗教局的登记,只能和其他性质的社团一样,接受在民政部门的登记。教会并且有权要求作为宗教团体的登记,而不仅仅是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如果一个非宗教的社团有权登记,教会也有权要求登记。如果一个场所因为它的宗教用途而被要求登记,那么一个场所也应该因为其他任何的用途而被要求登记。 2、自愿原则。登记是一种权利,不是一种义务。在政府进行社团登记,有助于教会在治理、组织和税务等方面的成熟发展。但大量的家庭教会聚会点,不愿意登记,它们的选择不能被强迫。如果政治局的茶话会不需要登记,基督徒的聚会也不需要登记。 3、程序原则。宗教团体的形成属于宗教自由的范围,不受政府的约束。宗教团体的登记只能是程序意义上的备案制度,不能是任何意义上的对宗教信仰的审查和审批。基于宗教自由,家庭教会有权要求登记,也有权反对审查。 4、独立原则。教会有权以自己的名称登记,并决定自己与其他教会在治理和教导上的关系。政府不能强迫和干涉教会与其他任何宗教或非宗教机构,发生组织和名义上的关系。 5、普遍原则。地上的众教会虽然组织和宗派各异,但同属基督的身体,互为主内的肢体。教会的好与坏、教义的纯正或异端,不能由政府来评价。家庭教会不应接受区别对等的登记,只要有一家基督的教会被强迫登记,只要有一家教会因为不登记而受到逼迫,就应当拒绝登记,与哀苦者同哀哭,与被捆绑者同捆绑。登记即便是可行的,但登记如果会跌倒弟兄,甚至会帮助政府逼迫那些不登记的肢体,就宁可不登记。 会晤中,我替远志明弟兄,将一套英文版《十字架——耶稣在中国》,送给布什。告诉他这部电影对许多知识分子接受基督信仰产生了影响,包括我在内。这套纪录片是中国家庭教会浮出水面,进到世界的中心的一个开端。三位基督徒知识分子与布什的会晤则是一个新的开端。而家庭教会自请登记的维权运动,才是真正要到来的剧情。我对登记问题的个人立场,分享给中国众教会和一切关注中国宗教自由的人们。 王怡 2006-5-13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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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念明
2008-07-09 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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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易以“我觉得的角度来打开话题”你们想这样会有用吗,反对又怎么样?不反对又怎么样?事实证明了一切!!事实就是“我们自以为聪明的人,自以为智慧的方法在事实面前都一文不值!那真正的事实到底是什么?(十字架的方法)这就是历史上不能磨灭的事实,更是人看来迷信,蠢,等的故事,打压是好事!!!大好事!!正应验了圣经的语言啊,当光明来到黑暗就显出了,那黑暗怎么会很容易接受这样大的耻辱呢?因为黑暗在光明未到之前他永远看不到自己时黑暗的,突然说他有罪需要悔改,及使他承认自己有罪,他也不会谦卑下来认罪,这就是人的本性,也是最正常的反应,所以不信你要搞一个秘密放纵组织,它会像瘟疫一样蔓延,因为这迎合犯罪堕落之后之人的天性喜好,所以懂得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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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孟由
2007-05-01 0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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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得配个高音喇叭这样才够漫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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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124
2007-04-29 23: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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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胆敢与政府对抗,那绝对没好下场的,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连尸骨都找不到,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求助于外国人对自已的国家施压,那更是与汉奸卖国贼无异.中国政府从来不怕任何外力的施压,最多不再搞改革开放,关门一样可搞现代化建设,60年代还不是照样搞二弹一星.奉劝一小撮跳梁小丑,不要执迷不悟,要知道你是中国人,就要适应中国的国情,不是要国家适应你,而是你要适应国家!!要不,你就到美国去,不要在中国,中国不欢迎你,你去外国做狗吧.但事先提醒一句:美国也好,法国也好,英国也好,一样有宗教法规,不要去了之后又后悔想回来啊,那可不行,好马不吃回头草嘛,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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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7-04-29 23: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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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中国政府现在比于前开明多了, 法律也比以前松了很多.以至冒出这么多的牛鬼蛇神.在世界上,除了基督教,还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啊.难道是你基督教是老大吗!!!?你说要尊重你信耶鲧,你有没有尊重不信耶鲦的人啊??!都是神经病!!!当你快要死的时候,耶鲦有没有来救你啊???醒醒吧,一群蠢锗!!人最好什么都不要信,信自已吧,用自已的努力和双手创造幸福的伊甸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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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王征
2007-04-28 15: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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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个基督徒,欢迎联系我736182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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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王征
2007-04-28 15: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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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看看/%%9%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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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小臧
2006-08-05 1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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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上神的旨意是要顺服地上掌权的罗13章我们要顺服神的旨意现在中国有很多异端邪教出现如果中国政府不管受伤的会是无辜的人到时候撒旦会得逞末后时代我们警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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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里里外外
2006-06-12 14: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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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根本问题是信仰问题, 无神的信仰与有神的信仰本身就是矛盾的,除非共产党是一个纯执政的党而不是一个信仰的党, 不然.就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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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ruying
2006-05-22 15: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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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的话语表现了一个基督徒的谦卑,已许久未见了,就此贺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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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西贝澄
2006-05-22 12: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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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仰在西方比较自由,因为这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而在中国,它与统治阶级的信仰--如果当今中国的统治阶级还有信仰的话--相左。政府肯定会把它限制在一个“和谐”的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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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西贝澄
2006-05-22 12: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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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老柴说得有道理,不可能放任宗教信仰自由,因为这股势力在历史上总是影响着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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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柴荣
2006-05-21 18: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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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历来与政治脱离不开关系,特别是基督教这种宗教组织,在各国都一股准政治势力,骨子里就有强烈的干涉政治的本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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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柴荣
2006-05-21 1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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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历来与政治脱离不开关系,特别是基督教这种宗教组织,在各国都一股准政治势力,骨子里就有强烈的干涉政治的本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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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我是羽戈
2006-05-21 1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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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我转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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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ruying
2006-05-20 23: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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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家庭教会(我觉得用家庭聚会更准确)进行登记,此种法律的出台涉及公民的宪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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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柴荣
2006-05-20 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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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到郭飞熊揭露余基督排挤他吃独事的公开信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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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柴荣
2006-05-20 1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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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我不操那份心。一群散沙而已。这个教会嘛,呵呵、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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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果皮
2006-05-20 15: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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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了就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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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我是羽戈
2006-05-20 11: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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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的确切数目是8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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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柴荣
2006-05-19 20: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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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能吹啊。有一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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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陌生人
2006-05-19 1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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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自己的博客上怎么很久不见他人了,不是因为这件事情而受到有关方面的打压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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